基本案情:
原告西安学府考研培训中心、西安博源学府教育科技培训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长沙市天心区学府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湖南学府考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被告长沙市天心区学府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湖南学府考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委托湖南唯君律师事务所专业知识产权律师为诉讼代理人。两原告在诉请中请求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以及合理开支6万元,经过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最终判决两被告仅赔偿两原告7万元(已含合理费用),成功为当事人减少损失,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